哪儿我就在哪儿呢,你可不能说话不算数。再者,真打起来,人员伤亡肯定很大,那时候多一个大夫,士兵就多一份儿生机,从大方面看,我的作用也是很大的。”
宁熹光好一番劝说,才让傅斯言同意她跟着去军营。然而,也约法三章:其一,她要穿着男装,一旦被人发现女儿身份,必须回来;二,不能乱跑,必须时刻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三,不能逞强好胜,若危机时刻她可在他的安排下去救治重伤士兵,若不得他同意,必须安稳的呆在他身边。
“可以啊,可以的。”宁熹光自然满口赞同。
她要去军营,自然也想贡献出微妙助力,给伤病士兵以帮助,但更多的是为了以防万一,要紧盯着元帅大人,以免他受伤或中毒。
眼下元帅大人同意她跟随,她就满足的不得了了。至于那三个条件,完全束缚不到她啊。
这次一行人倒是没有从密道穿行而过,而是直接骑马,往军营赶去。
他们一路风驰电掣而来,到了军营时,时间正好在四更时分。这个时候是人最易犯困的时候,只要不是闪电雷鸣,一般动静根本惊醒不了人。
即将开拔的大军已经规整完毕,齐刷刷的列队排在广场处。他们身上穿着明晃晃的铠甲,手中的枪头锋锐犀利,好似随时可以洞穿敌人的脖颈。
宁熹光看得心头激动不已,一股豪情壮志陡然从胸怀中升腾而起。
傅斯言走到最上首的看台处。
他已经换了一身银色铠甲在身上,一只手上托着那只被鲜血染得微微发红的头盔。
他英俊的面容上冷冽肃杀,在熠熠火光的照耀下,更显冷厉锋利。
他开口讲了几句誓师祝词,也简单至极,用“保家护国,开疆拓土,封妻荫子,加官进爵”十六个字足以形容。可就是这简简单单的十六个字,就将士兵心中全部的战意都激发了出来。
他们人人精神陡然,壮志熊熊,恨不能现在就上战场,为大新朝抛头颅洒热血,好争一个千古流芳的美名,亦或是封妻荫子,求一个庇佑子孙的富贵。
大军开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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