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准备发,不过听说是印尼大使馆的秘书,火气也只能压下去。谁让你小子已经和我打过招呼了,再大的火气我也不能冲着那些家伙发。”苏威道。
“那个秘书那么早给你打电话说了些什么?”徐应龙问道。
“就是问我是不是星光娱乐的CEO,然后就和我商量双方合作的事情,不过他们的合作内容却让我很惊讶。”苏威回答道。
“哦,有什么好惊讶的,合作不就是哪几种形式吗?”徐应龙道。
“那个秘书告诉我,双方要在音乐、影视剧以及综艺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合作,他们还打算在印尼国内专门开一档关于你的节目。这一档节目由雅加达特区电视台承接,安排在每天晚上的八点至九点的黄金档,主要是以宣传你这个新晋天王的作品和个人形象为主的。”
说完苏威忍不住问道:“要说你小子在国内有这样的能量我倒是一点都不惊讶,但是这可是印尼啊,他们为什么这么垂青你,赶紧说,你和他们到底什么关系?”
想到当时听到这些的惊讶表现,苏威就忍不住吐槽。尽管之前徐应龙已经和他打过招呼了,也让他配合着把这件事情办成,但是却没有告诉他具体合作的内容和方式。
当印尼方面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些之后,听了大半天苏威还是没有弄清楚印尼方面到底是想要干什么。和外国的娱乐公司合作并不奇怪,国内的很多明星大腕儿也经常到国外客串嘉宾或者是和国外的导演合作。但是和外国政府合作还是很少见的,毕竟政府代表的是一国的外在形象,要是这么大张旗鼓的找外国明星,那不是在说他们国内没人了吗。
另外合作就要坦承双方各自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还要说清楚违反规定之后的惩罚措施。所以一般双方要是真的有合作意向的时候,通常要你出一个合同草本,说明他们邀请某位艺人担任什么作品中的什么角色,片酬多少,工作时间安排在什么时候。
要是详细一点的话还会规定艺人在此期间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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