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步枪,脸上露出惬意的微笑。在他周围,簇拥著二十多个全副武装的团队成员。他们清清楚楚看到了这一幕,纷纷叫嚷著“好枪法”、“打得漂亮”、“不要放走一个怪物”之类的狠话。
杜晓宇带著另外一队人从侧面街道绕行。他们同样装备精良,配备了城市巷战必不可少的武装越野车。有著充足的燃油供应,驱动这些车子根本不成问题。
弗拉索夫紧跟在曹新能身边,他现在已经能够跟上“野兽曹”的速度。沉重的狙击步枪背在肩上简直感觉不到分量,弗拉索夫甚至还给自己弄了一挺轻机枪,以及令人望而生畏,普通人根本无法扛起的巨大桶形子弹仓。
体质的改变,可以把普通人改造成强者。对于这一点,弗拉索夫现在有著比任何人都要深刻的认识。不仅仅只是力量那麽简单,就连奔跑速度和思维反应,都要比过去敏锐得多。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弗拉索夫觉得自己现在对于女人的解析度非常高,只要随便扫一眼,就能清清楚楚判明对方的胸罩尺寸。
很可怕的能力,但是也的确用在了该用的地方。弗拉索夫从不认为判断对手强弱之类的能力有什麽稀奇,只有一眼看出,并且非常准确说出女性内衣尺码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年轻时候在学校里,就有这麽一个男同学。正是凭著这一手,他在其他人当中很吃得开。那时候弗拉索夫很羡慕,只是没有想到,自己现在居然也有了这种可怕的眼力。
每个人对于力量的理解不同,可是无论任何一名核心团队成员,都不会改变对刘天明的忠诚。
曹新能觉得很后悔带著弗拉索夫来到这个地方,并且见到刘天明。这家伙自从注射了免疫药剂后,每天所说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头儿在哪儿?”弗拉索夫真正成为了刘天明的跟跟班,新狗腿子。天知道他究竟是从哪里学会了那麽多中国俗语,而且在使用的时候从不出错。不夸张地说,只要找到刘天明,就肯定能在他身边或者附近找到弗拉索夫。
“我说,头儿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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