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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九节 让我报仇,我让你吃(第3节)

很糟糕,总是无法遇到王林康。

那毕竟是个掌握着上亿资产的商人。冯浩松不是警察,不可能直接找上王林康的地产公司。当然,他也尝试过这样做。可是刚进去没多久,就被保安轰了出来。

王林康认识冯浩松,并且牢牢记住他那张脸。他把冯浩松的照片贴在公司里,尤其是保安部分,反复交代:一旦发现这个人,立即把他轰出去,同时报警。

有钱人总是变得越来越富,他们手中的资金像滚雪球一样迅速膨胀。钞票多了,很多好处也就随之而来。王林康变成了优秀企业家,变成政府官员的座上宾。在经济挂帅的大环境下,没人关注你曾经做过什么,只看你有没有钱,能不能在当地投资,能否带动当地经济,并且创造更多的就业名额。

冯浩松想杀了王林康。

这个念头是如此强烈,几乎把他活活逼疯。

冯浩松想要买枪,却没有足够的钱。

抡刀子砍人显然是最实际的做法。可是王林康身边保镖如云,也根本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一年又一年,冯浩松感觉自己就像一条隐藏在暗处的毒蛇,却无法给予仇人致命一击。

他早就放弃了通过正常手段报复的途径。

冯浩松并非不相信法律,只是不相信警察,也不相信法官。就算自己拿出足够的证据,通过司法部门判王林康有罪,这家伙也不过是关进监狱吃几年牢饭,然后又会被放出来。

现在不比从前,法官对待罪犯通常不会判处死刑。以王林康的身家,即便是判决无期,也有办法获得减刑。哈哈哈哈!钞票就是赎罪符,只要数量够多,阎王老爷也能买通。

病毒爆发在谁也没有想到的时候突然降临。

冯浩松已经记不清楚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被感染,也不知道怎么就突然变成了感染体。他只知道自己力气很大,和外面那些动作迟缓的行尸不一样。虽然行尸后来变成了活尸,行动敏捷,仍然不是自己的对手。

为了活命,冯浩松也杀过人,吃过人。

他觉得王林康没有死,一直在对手可能出现的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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