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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7章王道岂容疑圣聪,铁甲铮铮破九重(第2节)

崩塌。

因此,维护皇帝,或是上官『永不犯错』的形象,也就是维护自己的权柄,同样也是维持整个帝国秩序的成本最低、最有效的方式。

而所谓历史上皇帝下『罪己诏』承认错误,通常是到了天灾频发、民不聊生、政权岌岌可危时的最后手段。这是一种危机公关和表演,目的在于『重启』合法性,而非真正的制度性纠错。

即便如此,也是极其罕见和沉重的。

所以,现在明显是曹丕『错』了……

但问题是,曹丕可以『认错』么?

或者说,能说是曹丕的『错』么?

当任峻倒下之时,曹丕正站在城门楼上。

出事了……

这是所有人都意识到的问题。

火光在秋夜的风中忽明忽暗,将曹丕的脸庞也半隐半现。

曹丕是世子,按照『道理』来说,王子犯法都是要论罪的,何况是世子?

但是,曹丕只是让任峻去『试行』一下,这样也能说是曹丕的错?

曹丕的本意是不是好的?

而至于是试行,暂行的过程当中么……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史记当中被大书特书,然后好像是政治多么清明,司法多么严谨,而实际上,这一件事从头到尾,都是一个骗局。

这个『王子犯法』,说的是商鞅变法之时,史书记载,太子因触犯了商鞅制定的法律被抓个现行,商鞅在查看完证据材料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按照法律应该判肉刑,但是太子毕竟是太子,肯定不能让未来的国君是一个残废之人,于是商鞅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找替罪羊。这个替罪羔羊必须是一个对于太子犯法负有最大的管教义务的这么一个人,商鞅思来想去最后找到两个,人一个是公子虔一个是公孙贾。

好,且不论这『替罪羊』究竟合不合规,就说这个事情的真实性……

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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