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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告一段落(第1节)

文化官司事实上是最难有结果的官司,扯皮与旷日持久基本上是这类官司的基本元素。(\\www.zslxsw.com//)

打这种官司,差不多就是一种你怎样证明“你有哪些证据能够表明你就是你本人”这样一个地步。

比如众所周知的汽车人这个官司,不管是网上还是现实媒体,都认为这家公司厚颜无耻的抄袭了,在普通民众看来近乎是显而易见的现象。

然而就是如此显而易见的事情,在法律辩护上,原告还得与被告方从海报上汽车摆放的位置,汽车颜色的深浅,汽车人眼睛的布置,以及动画中某个帧的相似度等地方,进行逐一的辩论。

就是在这样大众都认可的抄袭案,整个官司打下来也是极为的漫长与艰难。

文化官司的难点在于,过了,会阻碍文化发展,而宽松了,那就是抄袭成风,大家都不创作,都是抄抄,仍是会阻碍文化发展。

由此,这样大部分民众唾骂抵制的抄袭,法律判定上尚且如此的艰难。

那么郭小四那种有一大堆铁粉为其找各种不是抄袭证据的案件,要对其判定出一个结果自是更是艰难了。

据说,郭小四败诉的时候,他的一个领导不屑道:“小四这次找的这个律师不行。”

从04年到06年,官司输了,他们却并不认定自己错了。

若非那一次是终审的话,这起案件不知还会波澜多久。

开庭,辩论。

关于鬼畜作为一种不良文化危害社会的辩论,从社会人文到哲学高度,接着再到国家大数据对比,两方律师尽量从法律条文之中找出对自己有利的条文进行解析辩论。

林千一个人在旁边听着,都有点像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感觉。

然而法律辩论,本就是一本正经的讨论,从哪些证据表明这个是鸡蛋,那个是鸭蛋,氨基酸的量,以及蛋壳的厚度,体型的大小。

一场辩论下来,明显的结果自是不会有的。

但是两方的律师在了解到对方的实力之后,心里对于这一次案件的最终结果都有了一个大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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