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居然舍得投资来你们这犄角旮旯修路,要是没这条水泥路,你们这寨子就算再美,你看看有人来吗?”
岩恩听到这话,顿时有些尴尬地看了霍思宁一眼,讪笑着解释道:
“路不是政府投资修的,是霍小姐拿钱出来修的。”
那边庄怡闻言一愣,用诧异的眼神朝着霍思宁这边看了一眼,大约是没想到会是这么个情况。
不过想到之前岩恩给他们介绍的,这个女人是什么公司的老板,在他们这寨子做了什么投资,庄怡也就不觉得有什么奇怪了。
这种寨子都是封闭偏僻的,要想投资,第一条肯定就是要修路了,庄怡猜测着,这个女人搞的投资,八成就是跟刚刚那个岩恩说的有关,开发这个寨子,弄一个旅游产业出来,耗时可能久了些,但却并非没有搞头。
不过,对于这种明显回本会很慢的小生意,庄怡并不怎么感兴趣,她感兴趣的,是霍思宁带过来的那两条狗。
庄怡最喜欢狗了,但她和别的女人不同,寻常的女人喜欢养的都是博美萨摩耶泰迪这种宠物犬,但是庄怡却更喜欢大型犬,像是阿拉斯加或者牧羊犬黑背之类的大狗。
这和她的性格是很相像的,她的性格里面本身就带着一种叛逆和野性,所以看不惯那些贵妇犬,对于大型犬却毫无抵抗力。
但她到底还是有些顾虑的,没有一上来就直奔人家的狗,只是在拍照的时候,眼睛却是控制不住地往这两只狗这边溜。
霍思宁没注意到这边庄怡的情况,在岩恩那边安排了大家晚上住的民宿后,就开始收检明天进山需要用到的装备。
因为需要进山,所以在来之前,霍思宁让于飞他们帮忙准备了一批军用装备,所以在霍思宁让吴均他们将这一堆装备从车上拎下来后,在场的几乎所有男同胞们眼睛就都齐刷刷地亮了。
对于绝大部分男人来说,刀、枪这些东西,绝对都是有些莫大的吸引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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