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陆仁与孙权在酒席间谈天论地的时候,夷州小城城里城外的人们大多都已结束了一天的劳作,进入了各自的休闲时间。而城里城外的几处休闲闹市早已是灯火通明,无论是买卖东西还是逛街玩乐,人们都乐在其中。
其实在汉唐时代,市井之间大多施行宵禁,也就是说除了一些特定的节假日,一般的平民百姓在晚上是不许出门的。如果真的碰上了什么急事,比如说家里人生了病之类的,则要向伍长、什长或是保长、里长什么的报个信,然后由这些类似于今天的街道委员的人陪同才可以去。
当然那些当官的或是在地界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不在此列,但也有要注意的一些细节。像老曹最初为洛阳令时,十常侍之一蹇硕的叔叔提刀夜行被老曹巡夜碰上,就打了个屁股开花,老曹也借此成了个小小的名。
严格的来说,宵禁是一种比较过激的治安方式,而在封建时代对平民施行宵禁,更多的则是为了维护封建阶级的统治,像在清代甚至不允许平民百姓进行自发性的聚集。
不过对于作为穿越者的陆仁与雪莉来说,则很反对进行宵禁。夷州的农税在现时点的各方诸候里面算是订得较低的,仅为两成而已……真论起来这个两成若是与汉代强盛时期的十五税一甚至是三十税一比较一下的话,仍算是高得离谱的。但因为时局不同,而且夷州的农业在陆仁与雪莉的把持之下产量远高于内陆地区,所以在夷州的农业人员看来,这个两成的农税的确是很低的一个数值,更何况还有曹操那里的四至六成作为为比较参照。
农税虽低,但夷州乱七八糟的开发、制造,却需要大量的资金与物资作为后盾。为了满足很庞大的资金需求,陆仁与雪莉本身就是以半官半商的方式,也就是通过与糜、陆、甄氏的合作提成来赚取资金。
除此之外,陆仁与雪莉借鉴了后世的方式。即鼓励各种商业的发展,同时刺激平民阶层的消费,然后从商家手中收取巨额的税金。而在这种前题之下,休闲消费性的夜市自然也成为了陆仁与雪莉大力倡导的目标之一。
再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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