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就没让他们渡江回国。
包括闵家的那百名朝鲜军,团属工兵中队,何长缨在到达义州之前,就让他们分兵东北方向,和鸭绿江义州上游四十里处太平湾的徐如汇合,暂时潜伏下来。
想着第一次——呃,上回那次不算数——去罗荣光家,空手总不合适,何长缨就让陈世杰在附近药店买了一支有些年头的野山参,这样也显得他不是去吃白食。
“妈妈,我不想去。”
在总兵衙门的内宅里,小萝莉罗颦儿趴在柳氏的怀里,眨巴着可爱萌的大眼睛,一个劲儿的跟妈妈撒娇,不想和那个讨厌的陌生人一起吃饭。
“乖,只是吃一顿饭而已;你就当咱家正在吃饭,恰巧来了一个不识的痞殆家伙,腆着脸进咱屋蹭饭吃。”
柳氏溺爱的搂着女儿,轻声细语的安慰着。
旁边站着的罗颦儿的贴身丫鬟小倩偷偷的点点头,这就是一个不识的腆着脸来蹭饭的家伙!
只是想想他的字,还有他写的诗,‘小姐心意我已知,咱们各凭各本事’,小倩就笑的肚子疼。
说实话,柳氏对罗荣光的想法,那是自心底的不赞同。
不过因为罗荣光那一点就毛炸的火爆脾气,自己要是为了这八字都没一撇的事儿跟他拧巴生闷气,显然又不值得。
这才勉为其难的劝说自己的闺女去吃饭,顺便见一见这个大清军方的传奇新秀何参将。
在柳氏的心里面,其实已经有了一个‘佳婿’的人选,就是自己娘家的一个孩子,今年十七岁就已经是一个远近闻名的秀才才子。
不用想就知道,以后中举,那肯定是顺理成章没跑的事情。
更主要的是那个孩子个子小,长得瘦,性子文静,眉清目秀白白净净的一脸文气,家里也是出过几任县令知府的金玉诗书之家。
颦儿要是跟了他,两人和和睦睦,夫妻相敬如宾,平平安安富富贵贵的过一生。
岂不是比跟着这个高大魁梧,健壮如牛的何长缨要好上千百倍?
跟着罗荣光几十年,柳氏见多了那些处于风口浪尖儿的风流人物,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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