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产生了兴趣。
穿过客厅,进到里面,众人刚落座,门外却走进一人,赫然是凤轩。他看见这么多人,先是一愣,很快就恢复神色,不慌不忙地上前一一见礼。不过见到王天朗时眼神有点冷淡,而王天朗依然是鼻子朝天。
凤潇笑着说:“你小子倒是挺快的啊,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凤轩回道:“二哥相邀,轩怎敢不来。”
原来是刚才在东大街,凤潇让车夫载红绡回府时,吩咐他把凤轩接来的。
菜很快端上来,全都卖相不错,凤歌仔细尝了几款,味道都很好。关键是这里没有污染,光是原材料都已经很好,前世的那些所谓的有机菜啊走地鸡之类的根本是无法比的,何况这里的烹调技术都已经比较多样化。料好,厨艺好,做出来的菜自然味道好。
这也让凤歌打消了开酒楼的想法,要想赚钱,必须要做到别具一格,独树一帜。
落座是,众人心照不宣地让王天琳坐到凤毅旁边。她一双美目一直往凤毅身上转,可凤毅一点都不解风情,人家美女明送秋波,他却一直只顾着凤歌,又是夹菜,又是倒茶,让她又嫉又恼。眼波一转,夹了一块肉越过凤毅,放进凤歌碗里,说:“小九妹妹,你身子太瘦了,来,多吃点肉。”
呃?凤歌为难了,她看着碗里的肉,一层肥一层瘦,肥瘦厚度相当,非常好的一块五花肉。做法有点像东坡肉,色泽红亮,酥烂而形不碎,非常诱人。可是,她虽然不是素食,但对肥肉绝对是敬谢不敏。况且这人怎么一点都不讲卫生,直接就用自己的筷子夹过来,没看见凤毅和凤潇是用另一双筷子帮她夹菜的吗?吃,有点为难自己;不吃,有点失礼。吃还是不吃?
正在凤歌纠结于吃还是不吃时,凤毅直接帮她做了决定,只见他拿起碗,直接把它倒在盛垃圾的小碟上。面无表情地说:“小九不吃肥肉。”
凤歌开心了,可王天琳难堪了,可又觉得起码凤毅说话了,于是又夹了一片笋片过来,说:“那吃笋片吧,这笋片很好吃的。”
凤歌更为难了,她前世今世都对笋片过敏。前几天红绡做了笋丝炒肉丁,想着既然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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