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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子(第2节)

的职业来。

罗静怡自然不知道这些,算完卦,把吃完的纸口袋团成团扔进了垃圾箱,双手插着裤袋晃进了一家超市,既然今天出门办事犯太岁,那就先暂时放放吧,买点零嘴,回去趴被窝看电影去。

她没注意在街对面停靠着一辆黑色轿车,里面的一个人看着她进了超市,挥挥手,随即轿车门打开,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快步向她进的超市走了去。

罗静怡在货架前选择着自己喜欢吃的小零食,刚转过一个货架,无意地一抬头,顿时眼睛就亮了,好帅的男人!

大概三十岁左右,个头有一米八,军绿色长袖衬衫,随意地挽着半截袖子,一手带着名贵的手表,一手拿着苹果4S通着话。黑色西裤,衬衫扎在腰里,黑色的皮鞋,擦得铮亮。干净的皮肤很白净,五官端正,脸型轮廓深刻,气质成熟稳重,还略带儒雅,并非是一个帅能形容的。

罗静怡除了迷信外,还有一个毛病,好色。不但好色,而且凡是看上的男人得不到是决不罢休的。这个得到当然是生米做成熟饭了。

打眼几过,嗯,这个人长得就不用说了,还有一点很满意,那就是这个人的经济实力还不错。能带的起名贵手表、玩得起苹果4S,至少五星级宾馆开得起。她是好男色,但也不是什么男色都好的,比如穷鬼再有颜色也免谈,她是那种玩帅男同时还要花帅男的钱的女人,反过来叫她倒搭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借着选食品慢慢接近对方,罗静怡确定对方的手机、手表、衣服质地、还有对方的皮肤不是包装的,再听了一会他接听电话的谈吐,终于在今天办事犯太岁和帅男中艰难地做出了选择,猎色!

看来迷信和男色之间,对罗静怡来说还是后者占了上风。

帅男通话挺长,差不多半个小时才结束,买了东西转身往外走,罗静怡展开一个如沐春风的笑容跟上去。

“这位大哥,这是你的东西吗?”手里拎着一串钥匙。刚才在靠近对方取到的。

罗静怡最擅长的就是偷盗,擅长到成了职业,她的所谓干活就是去偷盗某某。

一个小时后,一家五星级宾馆豪华套房门口,罗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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