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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到底赃不赃?(第3节)

啥不愿意让焦三他们参与的初衷,有些东西可以见识,有些东西最好一辈子都别参与。

人这个玩意很容易被引诱,除了美色金钱,还有各种好玩的、有意思的。自己觉得是个苦活儿,对他们那样整天无可事事的人来说保不齐就是个游戏。

“谁让你不费什么劲儿就一下子挣了好多钱的,对了,你那个邻居明明没被骗那么多,干嘛非要杜萍狮子大开口。别不好意思,谁不爱钱呢,只是我觉得这么挣钱不太好,你说呢?”

还真不是说怪话,刘若霜挑起这个话题是有目的的,她想说服洪涛放弃到手的钱,就好像这样能洗白一样,也不知道咋想的,太天真。

“你说警察办案,需不需要钱?肯定需要对吧,他们得开工资、得买车、得加油、得置办设备。凭啥咱们破案就得自己往里垫钱呢?要是总这么下去,别说我会抵触,就算焦三他们也垫不起啊,这不是严重打击见义勇为的热情吗?”

天真是天真了点,不过洪涛知道,像刘若霜这么想的大有人在,相反,自己这套理论可能就不太吃得开了,至少在整个社会的舆论导向上是站不住脚的。

“那不一样啊,警察是工作,我们这个已经就触犯法律了,要是再拿钱,岂不是更说不过去了!”果然,刘若霜根本不同意洪涛的狡辩。

“我觉得吧,一件事儿的对错,不应该以政府的标准来衡量。他们是为了维护统治,并不是为了维护正义。做人,适应社会是必须的,不适应就活不下去。但在脑子里,不能认为适应社会就是对,与众不同就是错,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该不该遵纪守法呢?大体上讲应该,但也别盲从,当法律无法保护自己利益时,就去他妈的吧。这时候如果还傻乎乎的去遵守,那还要脑子何用,干脆都当蜜蜂蚂蚁得了呗。”

不同意也得说,洪涛不管在任何一辈子里也不属于遵纪守法的人,他本能的习惯于挑战权威,破坏规则,只要他觉得规则不对,就得想方设法的抵制,哪怕表面上不得不屈从,骨子里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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