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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章 条件(第3节)

准备,而朱全忠也远远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另外,若是增加条件,且不说朱全忠会不会答应,便是他答应了只怕也难以实际保证条件的实行。

毕竟朱全忠的目的肯定只是为了度过目前的难关,一旦他面临的局势缓和了,撕毁合约就是必然的事情。

换言之,合约能够维持的时间不会太长,那些指望长久获利的条件即便提出了也没有多少意义。

而短期获利的条件,以朱全忠的实力来看,暂时能够拿出四十万贯出来保证前两个条件的实施就不错了,再提条件也没多少意义。

毕竟如今朱全忠各方战事激烈,需要花费大量的钱粮,想来能够用来“收买”淮南的也不多了。

所以杨渥决定见好就收,直接答应了朱全忠的求和条件,不过却拒绝了其中的第三条因为淮南如今还没有承认朱全忠所立的那个傀儡皇帝。

合约达成后,双方约定先行把补偿淮南的十万贯茶钱支付了,之后淮南军主力就要开始撤离宿州。

而与淮南的食盐交易,则分三次进行,每次交易一百万斤。

这种大宗货物的交易,显然不是一天就能完成的,光是淮南准备三百万斤食盐就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好在,以杨渥的估计,朱全忠要摆平北方的乱局,尤其是平定魏博五州的叛乱,至少也要四五个月的时间。

而四五个月的时间,已经足够完成今年的食盐交易了。

至于来年,那就不是现在需要管的了。

达成了和谈条件后,唐令回又表示,朱全忠提出愿意以每个士兵十贯钱的价格从淮南那里赎回一批被俘的梁军,至于军官的价格则视其官职给予相应的价格。

对于这个条件,刚提出来就被包括杨渥在内的所有人给否决了。

虽说这些战俘因为家人都在朱全忠的领地上的缘故,很难被淮南收编利用,他们到了淮南更是需要花费大量粮食将他们养着,但他们如今在为升州城墙的营造以及捍海堰的修筑充当免费劳动力,若是少了他们,这两项工程的进度肯定会大大减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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