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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陵商市管理法
其一,信陵城凡有买卖,不得出商市区
其二,凡行商,必勘验照身身份证,发行商许可
其三,凡坐贾,必勘验照身,明户籍,立册,发营业执照
其四,凡农户、百工散售,必勘验照身,明户籍
其五,营业执照亦可行商,但行商许可不得坐贾
其六,信陵商市无关税,凡有买卖,必收契税
其七,凡买卖,不可强买强卖,违者罚金十,杖责二十
其八,凡买卖,不可欺诈、假冒、颠倒黑白,违者罚金百,杖责二十,吊销许可、执照
其九,凡铁兵买卖,必得城管大队公证,货值百金以上,必录在册
其十,城管大队代行执法,有裁量之权,当者有异议,可至官邸上诉
凡此种种,共十三条,合称“商市十三条”,开规范经营之先河,成为后来魏国商法的蓝本。
这十三条写得简单直白,普通人但凡识字都看得懂,然后识字的人把它念出来,不识字的人也能听得懂。只是什么“营业执照”之类的词汇是新词,但在公府吏员的一再解释之下,也很快扩散开来。
自此以后,常有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带着一伙儿人在商市中巡逻。他们都统一穿着小吏的皂衣,手持黑白拼色长木棒,正是“商市十三条”中所提到的城管大队。
然而,信陵城的物价仍然居高不下。
商市十三条虽然对各方面均有涉猎,且禁止强买强卖和欺诈,但并未对物价作出强制规定。
亦因如此,孔氏对这个商市十三条并未作出回应。
居住在商市区边缘,作为信陵城本地小混混头目的郑安平,也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商市十三条”竟然会改变他的人生。
商市十三条颁行的第四天,郑安平如往常的“巡逻”一样,在商市区走街串巷。
虽然有城管大队站在台面上,但本地的黑帮势力也还存在,又或者可以说,凡是有阳光照到的地方,都会有黑暗存在,都会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灰色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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