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来。
只是,全卖的话,问题同样复杂。
首先,哪个大股东有如此雄厚的实力?
其次,其他大股东会不会同意?
时间紧迫,因此在瓦伦区政府做出妥协,即表示只要能够让f公司活下来,就愿意出售手里的所有股份之后,董事会在当晚首先讨论了第二个问题,即首先统一所有大股东的立场。
说得直接一点,就是首先赞成由某个大股东出资收购瓦伦区政府持有的股份。
其实,这也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会议开始之后,at集团代表首先提出,at集权没有收购f公司的意愿,如果瓦伦区政府坚持出售持有的全部股份,at也将同时出售持有的全部股份,而且收购方必须同时收购at持有的股份。
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可以说合情合理,在法理上也没有问题。
很简单,不管是谁出资收购,最终都会导致f公司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而at集团有权提出这样的要求。
当染,如果at集团的要求被拒绝了,它就会行使否决权。
到此,高峻代表的ba系统公司,以及由h≈ap;k公司业务经理代表的德国集团控股公司成了主角。
讨论的第二个问题,就是ba系统公司与德国集团控股公司要不要跟进。
显然,两个大股东都有收购f公司的意愿。
经过简短磋商,高峻与h≈ap;k公司业务经理统一了立场,即在收购确定下来之后,将以相同的价格收购对方持有的股份,而且两个大股东出售股份的溢价部分,也就是收益不用来偿还银行贷款。
随后,at集团代表提出抗议。
在经过第二次磋商之后,at集团也加入了进来,即at集团出售持有股份的溢价部分为股东个人收益。
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会议进入到关键阶段。
因为时间紧迫,必须在天亮前签署合同,才能在明天偿还银行贷款,所以瓦伦区政府代表提出,以“暗标”方式进行竞价投标,而且只有一次机会,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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