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怎么回事?”
归海转身,看着黑沉沉的魔剑,微微咬了咬牙,把整件事情说了一遍。
叶轻歌微微惊咦了一声,眼眸中闪烁着精光,来了几分兴趣。
没有想到,这里居然发现了一柄拥有剑灵的魔剑,的确是大机缘。
他向归海竖起了一根中指,轻轻摇了一摇。
“不过,这样的大机缘,你确实不配拥有,想要独自霸占的话,只会给自己带来灾难。”
归海哪里敢放一个屁,当下连连点头。
“公子说得对,这样的神兵,只有公子这样的绝世强者,方才有资格拥有。”
其他的人,听着归海如此献媚,纷纷鄙夷不已,却又人人奉承叶轻歌。
“公子天纵奇才,这样的神兵,乃是上天赐给公子的。”
“请公子出手降伏此剑,以免其他人又遭了无妄之灾。”
“公子神通盖世,德配古今,这魔剑能有公子这样的主人,是他十辈子修来的福分!”
……
叶轻歌这些天来,已经习惯了无数人的阿谀奉承,当下点头微笑,看向了魔剑。
他刚要说话,那魔剑之中就传来了一声阴测测的声音,极为粗嘎。
“小子,就凭你,也配当我的主人?”
“你再修行十辈子,也不配给我的主人提鞋子,他一根小手指就灭了你。”
杨飞的混沌之气,对于魔剑来说,乃是梦寐以求的大机缘。
有了混沌之气,他便可以正邪合一,成就至尊神兵,数百万年之后,甚至有可能成为混沌之宝。
所以,魔剑哪里看得上叶轻歌这样的小小蝼蚁?
只是,这样的话一说出来,所有人都为之大哗。
“小小魔剑,竟敢如此无礼!”
“叶公子天纵奇才,有万丈道行,又岂是你这样的小小魔剑可以随意污蔑的?”
……
叶轻歌却不生气,淡淡地看着魔剑。
“我很好奇,你的主人是谁?”
魔剑倒是愣了一愣,他并不知杨飞的名字,却傲然说道。
“你会见到他的,总有一日,他会斩下你的头颅,用你的精血来祭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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