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人在自己身边晃悠,难免会产生一些不太正面的想法。仇富情节并不是稀罕的思维,国内开辆豪车送孩子上幼儿园,都会被老师和其他家长群起而攻之,然后被踢出家长群。在美国这种枪比人还多的国家,富人要是不挨抢,那真的对不起“世界第一枪械大国”的名号。
纽约的皇后区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这里是纽约最多元化的一个区,这里有高档的别墅,也有混乱的贫民窟,两者都出现在同一个区域时,自然而然会发生更多的混乱。
奥瑟夫的童年是在皇后区渡过的,而且他还是随着自己的外婆和姨妈长大,以美国的标准,他算是穷人家庭里出来的孩子,在纽约的皇后区,一个没爹没娘的穷人家孩子,能安全的活到成年,怎么可能不会打架!
在那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奥瑟夫,可是一个打架高手。
与之相比,特里斯则是出生在加拿大,他的父母是牙买加移民。对于英联邦的人来说,能够移民到加拿大的,肯定都不是穷人,最少也是中产阶级出身,否则也不可能移民到加拿大生活。
而且特里斯的父母也很注重子女的教育,特里斯在中学时是冰球运动员,这是一项很烧钱的运动。后来特里斯越长越高,他的父母才将他送到美国的篮球名校。加拿大可是十二年的义务教育,一个加拿大人将自己的孩子送到美国名校念高中,是要额外掏一笔前的。能够掏得起这笔钱,说明特里斯家庭的经济情况还是很不错的。
可以说特里斯是在一个相对比较富裕的家庭里长大的,从小就接受比较好的教育,这种家庭出来的孩子,即便是偶尔和同学有冲突,也不会出现很严重的斗殴,更不会擅长打架。
特里斯虽然长了两米多高,外加一身健壮的肌肉,玩表看起来是很唬人的,实际上却不会打架。
一个是从小打架长大的,另一个是压根不会打架的,两个人一交手,结果可想而知。
特里斯虽然有更大的块头,但是却被奥瑟夫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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