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75章 被允“参政”(第3节)

阁女儿难得见闻之民生疾苦,虽为女子,十岁幼龄便以一篇汉东见震惊天听,引当时天子明宗盛赞,誉为“文阵雄狮”,后知为十岁女子所作,更加赞叹。

文皇后十二岁,其父迁任宋州长史,授管刑事,遇一案,当地有一富甲,商铺多至数十,日常十分豪侈,却突生“意外”富甲之父因暗入子宅,竟被儿子家仆当作盗匪重伤至死!当时此案在宋州甚为轰动,韦长史依大周律为鉴,认为家仆伤人至死虽当重罚,然则是因误以为盗而并非故意杀伤无辜,论罪当减,富甲更是毫不知情,不当刑罚。

然则,文皇后却有别见孝道为先,富甲豪侈,却不事父母,无视大人高堂衣食无着,富甲之父因天寒无衣,这才求庇亲子,却被豪仆当为贼盗殴杀!若非富甲不孝,试问仆役怎能不识主翁?若非富甲父衣着寒酸,试问又怎会被人当作贼盗?富甲虽不犯杀人之罪,却触不孝之逆,大周律定,不孝忤逆者处斩,是以该当死罪。

韦长史被女儿提醒,才将富甲判死。

这事后被明宗得知,更大为赞许,于是下旨赐婚,韦氏女为太子妃。

后文宗登基,虽也不免妃嫔成群,然而对韦后一直敬重。

然,韦后子嗣颇艰难,近四十岁时才生下嫡子,嫡子三岁,文宗病重,崩前遗旨嫡子继位,韦氏为太后,垂帘听政,辅佐幼帝直到成年。

韦后之子,便是孝宗,可惜孝宗未至大婚即夭折,韦后商议群臣,将文宗庶子辽王之长子过继孝宗,继位,因年仍幼,故还由韦后听政。

文皇后执政期间,不仅整饬吏制、改革科举、完善律法、兴修水利,甚至兴兵远征,将眼见大周帝幼而生觑觎之心邻国及时震慑,为武宗后来灭突厥、征服高句丽等国扩张大周领域奠定坚实基础。

文皇后执政近四十年,却不贪念权柄,及到武宗大婚,交权还政,安于清闲,高寿至九十有三,临终前谢绝武宗另建陵寝,而随葬文宗陵。

武宗对这位祖母十分爱重,故破例追封谥号时,加以祖父文宗之“文”。

这也是大周史上唯一一位谥号配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