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5向着面猛跑,也分不清敌我,因此队长卫斯理下令,擒住对方。也就是说要活的,尸首的不要!
因为就算对方是那伙恐怖分子中的一员,生擒也可以得到第一手的资料,比如人数,火力情况,又或者薇薇安#凯奇是否死亡,如果没有的话被关在什么位置之类的。因此才有了以上的一幕情况发生。
那说特丽莎经过正规的训练,但毕竟是个女人,可是这帮反恐小队不是精英分子嘛,怎么这么费劲才将她拿下呢?而且还是两个人一起上。
其实这再简单不过了,大部分的原因都在“生擒”这个词上,要是想要死的,在特丽莎跑来的时候,就被射杀了,又或者勒住特丽莎脖子的手臂,换成了抹脖子的刀刃就可以了。再者说,他们见特丽莎跑来的时候,腰间有个盾牌形状的玩意,因此判断是自己人的可能性很高。
所以他们是控制着手上的力道,只要足够拿下对方就可以,并不需要先将对方干晕之类的。要不然特丽莎这个女人别看受过一定训练,并且几乎强过了很多男人,但是在特战专家的偷袭之下,那是不能有取胜的可能的。除非不是偷袭,两个人近距离对射;当然,人家反恐精英也不会傻成这样。
抱住特丽莎腿的那个家伙,看了看特丽莎腰间的警徽,说道:“确认是加州调查局的。”。
“你们是谁?”。特丽莎见到对方胸口的字样后,也没怎么拼命反抗,因此直接问道。
“我们是反恐局的特勤小队!”。这时候卫斯理队长走了过来,摆了摆手,两个人这才将特丽莎放开。
特丽莎看了看周围,发现四周有七、八个人,或明或暗的负责警戒着四周。
“我看你拿着枪,怎么回事?”。卫斯理问道。
“我刚从那面的大木屋跑出来。听到了吗?枪声?”。特丽莎说道。
“现在是什么情况?”。卫斯理抱着枪,成蹲姿问道。
“我离开的时候,我的一名同事正在小树林边上掩护我,他打死了六个匪徒。但我看他们至少还有五、六个人。。。。。。”。特丽莎花了不到二十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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