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无可厚非。本来嘛,我的辖区出现的问题,结果我正调查着呢,你刚来就说要接手,我就只能配合你,那显得我得多无能啊!这是人性的使然,谁都会这样想。
在分析完了这些的时候,肖恩就跟特丽莎建议,想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不能逃避。但需要换个方式,比如说,在一些看起来比较简单的案子,就先不要派出探员直接全部接管了;
而是让对方将卷宗统统的传过来,然后自己等人给与建议!如果发现了什么警方没发现的东西,也可以先进行提示。这样如果警方再搞不定,那么派出探员接管时,就会有一个缓冲。如果对方直接将案子破了,反而也会感谢自己。就别说什么矛盾了。
特丽莎觉得这确实是一个好方法,但是难点就在于。如果不在第一时间派出探员,那是不是会耽误案子的侦破时间,如果真的浪费了时间,作案人员就可能会多伤一条人命。这都是有可能的。如果不解决这一点,那这个办法就不可能让马奇诺探长批下来。
肖恩当时早以准备好了,因此直接回答,这只是个辩证法的问题,我们看卷宗的时间,这是完全不会浪费时间的。因为你就算第一时间过去,也是要先了解案情才行!第二,你看完卷宗,立刻就会给出建议,而当地的警方,其实比你要熟悉当地的情况的多,有些问题解决起来,说不定比你派出的探员,解决的速度还要快!
他们之所以破不了案,是因为可能是某个方向没有找对,如果你在建议中,指明了这种方向,地头蛇干起活来,那速度绝对比你这个外来人还要快得多!因此根本不存在什么会耽误时间的问题,并且有很多时候,反而还节省时间了呢!
之后特丽莎和肖恩两个人一起研究了一些这个问题,以及具体的一些操作手法,整理了一份报告出来,由特丽莎直接传给了总探长马奇诺。
几天后,马奇诺回复了特丽莎,没说不行,也没说可以直接执行,而是说“并不反对他们连环罪案组,在下一个案子中,试用一次!然后什么情况,向他报告。”;
这不!这个内华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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