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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227、对症下药(第3节)

到了人大副主任那里就不行了呢?

冯雯雯听了秦书凯的叙述后,一脸不高兴的说,这成厅长怎么一点常识都没有啊,要是大家都拿着药方就能给人家治病,那还要医生干什么呀。

这问题很简单啊,所谓对症下药,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各方面情况也不同,这药能乱吃吗?真是服了你们这些当官的了,级别越高,头脑却不够使唤的。

秦书凯也被她说的有些糊涂了,他问冯雯雯,这不都是一样的吗?反正是吃中药嘛,这中药不是没什么副作用吗?多吃点也没事啊,怎么还把人家副主任的病给弄的更加严重了呢?

冯雯雯见秦书凯的问题实在是过于弱智了,只好耐下心解释说,你不明白,医生开药方都是对症下药,中医治病有“效不更方”一说不假,但是,抄方和“效不更方”是两回事。

“效不更方”是指在医生诊治后继续服用相同药物,此时患者的诊断明确,治疗原则和方法正确,服药后收到一定的疗效,症状、体征有一定减轻,但是还未完全达到治愈目的,而且没有明显的副作用,继续服原来的药方巩固治疗,这叫“效不更方”。

“效不更方”是必须要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的,需要医生根据服药后的病情和反应,作出是“效”还是“不效”,从而是“不更方”还是“更方”。也就是说,不存在患者自行“效不更方”的情况。

而抄方则是患者不经医师指导,自觉服药后效果不错,或是认为“中药起效慢”,还需要继续服药才能见效,从而自行决定照服前药。很多病患者一个方子认为有效,以后懒得再排队就诊,而是挂个普通号或找个熟悉的医生,径直去抄方,有时候一个方子一吃就是半年,这样抄方是一种很不好习惯。

秦书凯问,为什么?我看没什么两样吗?反正能治病就行了,为什么就不能抄方呢?

冯雯雯说,简言之,抄方之弊有四:一是增加用药风险。很多人以为中药是无毒的,其实不然。早在周礼中就指出:药物各有偏性。虽然中药与西药相比副作用较小,但中药也是由各种化合物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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