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
战斗,是燃烧在他们体内最炽烈的火焰,可是他们很多时候都要为生活奔波,这种战斗,他们很少遇到。如今这个时候遇到,他们兴奋无比!
这可不是以前他们拿着破旧的武器的时候,他们虽然只有二十个人,但是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是精制的铠甲,手中都是最精良的武器!
以前,铠甲他们根本不奢望!奢望也没用,弄不到的!
一个部落能有个三五十套铠甲的,那就是一个足够强大的部落了。
至于武器,一个人有那么一把好刀都足够兴奋好几年的
可是现在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把长刀,但是这不是他们主要的武器,他们的主要武器是他们想要的最适合他们的武器,比如身边的塔格斯,他除了腰间的长刀,腰带里的短刀,背后插着六根精美的标枪,左手挂着臂盾,双手各有一把短枪,合在一起就是一杆长枪。腰间还挂着两把三连发真气弩,背后背着一个圆盾,扣在标枪的枪囊上。一身精制的很轻却防护力极好的铠甲。
对他们来说,这一个人的装备,都赶得上之前的部落几乎所有的铠甲武器的总价值了。
另外,还有他们很不愿意使用,但是却每个人都有配备的:真气炸弹!这可就是科技武器了!
不过那玩意,他们没打算用,只是身上的这些武器,就够他们使用了!
“走!咱们去看看豺狼人!”秦若站了起来,拔出自己的刀盾,往前走去。
豺狼人,在西部臭名昭著,而且极其的残忍,没有任何一个部落喜欢他们。哪怕他们的所谓近亲狼人和狐人都不和他们来往。
这一次,豺狼人本来也没打算袭击这个狮人部落。可是他们也是没办法了,这个严酷的冬天,他们很快过不下去了,他们也是拼命了
豺狼人的进攻很顺利,足够近四千豺狼人战士,冲入了狮人的领地,狮人猝不及防,吃了大亏,但是狮人终究是一个强悍的战斗种族!迅速稳定下来,很快在营地中央建立了防线,抵抗豺狼人。
可狮人终究是猝不及防之下,受到不少损失,而且,对方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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