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妖昨晚自洞口离开,半路上遇到鬼王,她拔腿就跑,不敢回头,逃命用尽了全身力气,竟一口气跑了数百里。
一直跑到天亮,她才停了下来。傻兔子不知道的是,那鬼王追了一段路后便放弃了,它现在重伤,不会为了一只兔妖就奔走数百里,而且这也是它刚刚产生吞噬妖魂念头的时候,还并未坚定这个想法,不然凭这鬼王的实力,若真想抓她
,哪怕受了伤,也绝不可能让一只小小的兔妖逃走。
所以兔妖这一身伤也并非鬼王弄出来的,她刚刚逃出生天之时,浑身无力,又不幸遇到了一只野狼,被咬掉了身上一大块皮。
千钧一发之际她挣脱开来,躲进了一个小洞里。洞口很小,野狼只能钻进去一个头,是以兔妖保住了小命。
南浔和孟子毅悠哉抵达这里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卓不凡怀里抱着身受重伤的小兔子,一脸心疼之色。
“这是上等的伤药。”孟子毅随手丢给他一个瓷瓶。
“谢过孟兄。”
“你喜欢她吗?”南浔突然问他。
卓不凡垂头看向怀里的兔子,她雪白的皮毛上染了血,看起来格外刺眼,背上一大片兔皮被野兽咬了下来,血肉模糊,虽然他已经撒过了止血药和伤药,但昏睡过去的兔子还是疼得全身发抖。
他微微颔首:“对,我喜欢这只傻兔子,可是……”
“卓小弟,没有什么可是,你难道真要等兔妖死了才敢坦诚面对自己的感情?”
“我没有不坦诚,我心里确实喜欢她。只是,我很担心她的安危。”
南浔挑眉,似笑非笑地扫了一眼孟子毅,“哦,是,你可比某人坦诚多了,想当初我喜欢某人的时候,某人一个劲儿地逃避,逼得我不得不使出杀手锏,如今,我们终于修成了正果。”
孟子毅无奈摇头,“是,浔浔说的对。”“卓小弟,世上可没后悔药,喜欢就大胆喜欢,要是担心她安危,那就努力变强吧,等你强大到谁都不敢反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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