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2019、2020年的分别为65%、60%和55%;中甲联赛分别为60%、55%和50%;中乙联赛分别为55%、50%和40%,而且国内球员顶薪应该控制在2000w人民币以下,外援顶薪不宜超过500w欧元。”
“俱乐部奖金限额:不得高于亚冠的赢球奖600万元/场,平球奖200万元/场;中超赢球奖300万元/场,平球奖100万元/场;中甲赢球100万元/场,平球奖30万元/场;中乙(预赛阶段)赢球奖30万元/场,平球奖10万元/场;中乙(决赛阶段)赢球奖100万元/场,平球奖30万元/场。”
“财务平衡上的要求:亏损限额中超联赛2018、2019、2020年的分别不得超过3亿、2.5亿和2亿;中甲联赛分别不得超过0.7亿、0.6亿和0.5亿;中乙联赛暂不做要求。”
“如若以上要求未达标,可以逐年以警告,减少内外援引进名额,扣除当赛季联赛积分来做惩罚......”
“同时对各种阴阳合同,非常规签约手法进行严惩......”
“为保证达标,除以上的要求外,可以通过每赛季至少报名一定数量的本俱乐部培养的U21,U23球员的要求来达到减负的目的......”
张升编写的这套议案,洋洋洒洒,从理论上,到具体建议,以及实际操作都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可以说是一篇言之有物的好文章。
从这篇文章也不难看出,张升要的并不是限制中国职业联赛的发展,他的目标是反对俱乐部无限制借钱花、反对俱乐部股东轻易撤资、反对俱乐部股东单纯牟利、达到花自己的钱,赚更多的钱的目的。
这与欧足联的FFP(财政公平法案)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并且,这个提议规避了中超职业联盟这样争议极大的模糊地带,不会因为过于敏感的议题而把整个议案全部毙掉。
完成了初稿后,张升第二天就带着文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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