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这幻城内的兵马,都尽数不着铠甲。
他砍我一刀,铠甲挡住了,而我砍他们一刀,便要了他们的性命。
这便是身着铠甲,与不着铠甲的差距。
你知道吗?前朝曾经有一位将军,率领仅有敌军十分之一的重铠兵,击退了十倍于自己的敌人。
那些不着铠甲的布衣,就如同路边的白菜一般被砍倒。
重甲兵压过去,他们根本没有任何抵抗之力,哈哈哈!......”雷顺说道此处大笑。
“那将军?万一他们逃了呢?”副将追问道。
“逃?难道我的铁蹄是吃素的吗?到时候,我率领骑兵,先贯穿整座幻城,然后你跟在后面缓缓的杀来。我们在城中汇合,定然是大功一件。
否则,我们有什么颜面,回去见丞相大人?”
雷顺又道,坐下将领便彻底的明白了,原来这是一次白捡的功劳,也难怪将军会力荐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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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话短说,雷顺的大军,急速奔袭,当看到幻城之际,已然人累得气喘吁吁了。
雷顺登高望去,只见这一座古城,已经被风霜侵蚀得不成了样子。
城墙上,砖石脱落,有些地方,仿佛都要坍塌了一般,
腐朽的木门,虚掩着,宛若好久都没有人居住了。
“哈哈哈!真是天助我也!”
雷顺见了大笑,他设想过多种可能,却从来没有想过,这座幻城,竟然破败至此,连他攻城都省了。
“好,兄弟们,随我杀入城中,夺下此城,......”雷顺大吼。
“将军?我们长途奔袭,士兵们,已经很疲惫了,对方以逸待劳,我们,......”一名副将道。
“混蛋,机不可失,失不再来!”雷顺不听劝告,反而对着身后气喘的将士道:“兄弟们,此乃我们的雪耻之战。这一战,胜利了,我不仅让你们好好的休息,而且我还要奖赏你们。每人十两银子够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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