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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比试(第3节)

跟着鼓掌,确实是吹的好。

不过,掌声只响了五秒钟,在第六秒的时候,刚刚鼓掌完、面现微笑的瑞斯拿起小号,以一个高音开头,压下掌声。

号声长久,将掌声越压越稀,待掌声完全平息下来,在号声中,瑞斯冲大家微笑,稍缓一口气,以长连音开场,好像不用呼吸一般。

一个音阶一个音阶的接连跳出,没有停顿,一直吹了好长一段曲子之后,声音稍微一收,开始演绎整首歌曲。

既然是比试,刘可吹什么歌,他就吹什么歌。

因为对这首歌太过熟悉,就好像钟逊对原世界那些脍炙人口的歌很熟悉一样。随便怎么吹都可以。

所以,他的演奏要更随兴一些,更自由,有更多的即兴表演。

他和刘可的演奏风格属于爵士乐,确切说,他俩都是爵士乐铜管演奏家。在钟逊的原世界里,爵士乐起源于非洲,在美国形成独特的音乐风格。主要是黑人在玩,以铜管乐器为主,多是乐队形式演出。

因为流动性比较强,钢琴不方便搬运,主要乐器是铜管、吉他、鼓等。

但是在这个世界,华夏对于爵士乐的却也丝毫不弱!&bsp;

爵士乐有多种流派,好象摇滚有许多种类一样,其中有一种自由爵士,基本就是即兴演奏。

由钢琴弹出几个和弦,定下调子,号手们就得各显其能,完成接下来的音乐。

这种风格用来比斗最是适合。

现在,瑞斯就是按照刘可定的调子、选定的曲目,用更扎实的基本功、更华丽的技巧,做更精湛的表演。

开场时好像不用呼吸一样的长音,是使用循环呼吸法吹奏,保持着号音不断,一直持续下去。

后面是长连音,用三吐音的方法,连续吹出九连音,声音高亢。

虽然是同一首歌,也是同一个调子,可是他吹出来就更具表现力。

大家都熟悉这首歌,随便怎么吹都有共鸣。此时是现场演出,共鸣已经有了,更有表现力就说明更占优势。

于是,在他吹奏完歌曲之后,掌声比方才要大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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