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突然传出窸窸窣窣的声音。这声音的动静有点大,不像是野兔野鼠这些小型动物发出来的声音。几个人自觉噤了声,将武器提起,瞄准了周围,就连方天也把他的手枪掏了出来,瞄着周围的玉米丛。
风开始变得更冷了,几个人不敢大口呼吸,背靠着背围成一圈警戒。星光洒在他们的身上,在地下留下影子。
声音再次响起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终于,众人眼前的玉米丛被一双手拨开,走出一个人来。
是斗篷男。
几个人松了口气。
斗篷男的斗篷有着自动拟色的功能,时时刻刻会模拟身体周围的环境。斗篷下,在星光扑洒下,能依稀看到他涂满迷彩的半张脸和一双蓝亮的双眸。
“看到那辆跑车了?”斗篷男问。
麦克雷点点头,反问道:“你去了酒馆?”麦克雷没有选择去酒馆,也没有直接去尖叫镇,他选择了蹲在玉米地浪费一个白天的时间,这里面还有一层想法是,想看看这件事情对于斗篷男到底有多重要。
如果这件事情对斗篷男不是很重要,斗篷男会等待麦克雷调查清楚后的回复结果。如果整件事情对于斗篷男十分重要,那他在看到麦克雷的选择后,或许他会自己去酒馆探查个究竟。
而他果然按捺不住,自己去了酒馆调查。斗篷男点点头,道:“我去过酒馆了,但是迟了一步,里面的资料被一个女人拿走。我的滑板追不上她的跑车。”
“所以那个女人就是发送信号的人?”魔法师问。
斗篷男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赶到的时候,酒馆的其他人全都被杀死,我没有直接看到凶手,只看到这个女人提着东西开车离去。从在场死者的伤口推测,凶手应该是这个女人。”
“全部被杀死……”魔术师皱紧了眉头,什么情况,还有第三方力量插入?
斗篷男走到麦克雷面前,看着麦克雷,眼睛里面带着一丝戏谑:“你食言了。”麦克雷的身高有一米八左右,而瘸脚的斗篷男站在他身前,却依旧高出一截。
斗篷男不是笨蛋,他一眼就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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