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之乐。
凭什么。
不公平呀。
什么时候人命如此廉价了。
木芊芊才二十三岁呀,死了,就值七年?
那个男人可是连她之后的几十年,未来的无限可能都剥夺了呀。
几十年七年。
呵。
这个规定还真是让人不爽呀。
就像是不满十四岁的杀人犯不用负任何责任一样,死掉的人何其无辜。
不是说人人平等吗?
就这么平等的?
正常来说不是应该一命抵一命?
那我借了你家二十斤米,还两斤就可以了?是这样的吗?
这个世界的规则简直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木芊芊就算是死了,也不能释怀呀。
她还是善良的。
但依然无法原谅毁掉自己一家的罪魁祸首。
要报仇。
人都是不一样的。
有的人可以原谅害死自己亲人的凶手,不用赔偿不用坐牢。
只是因为那个人说,不是故意的,而且家里很穷,靠捡垃圾为生,还要养痴呆的哥哥跟瘫痪在床的老母。
哭得老泪横流。
于是,就被原谅了。
撞死了人,不用负出任何代价,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死了就死了。
就是因为被撞人家不缺钱。
也可能是被撞老人的儿女都在国外,对于独自生活在国内的老母亲,已经没有那么多感情了。
死了就死了。
反正已经很老了,也不会活太久。
还不如赚个好名声。
呵。
谁知道呢。
所以说,每个人的脑回路都不一样。
有人选择原谅,但木芊芊要报仇。
执念特别深。
故意的怎样,不是故意的又怎样,就能抹灭掉杀人的事实?
其实有时候过程真的不是那么重要。
说声不是故意的,死掉的人就能活过来了吗?
说声对不起,就想指望被原谅,从而逃脱惩罚,很好的白日梦呀。
对不起是万能的吗?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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