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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四三章 大汉的监察制度(第3节)

外廷负责朝廷的基本,而内府则会涵盖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就意味着内府之后还有可能会做出更多所谓“离经叛道”的事情,但是现在的内府也不能和当初一样遍地都是窟窿了。同时内府很多部门的管理逐渐趋向于正常化,因此更是需要要有人来监督他们。

陈禹径直说道:“御史台巡查百官,往往是从两个地方入手,一个就是个人的俸禄,每个人的账本首先就是一个突破口,另外还有其居住的屋舍等等,俸禄低的官员自然不可能住得起高宅大院。另一个,自然就是其人脉,结党营私往往比贪污受贿更为可怕,贪污受贿涉及到的往往都是一些私人小事,但是结党营私却已经是在朝廷之外自成团体,其所做的一切都不再是为大汉服务,而是为了其小团体能够获得更多的权力和利益服务,一旦其强大起来,势必会成为隐患。”

杜齐紧接着补充道:“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意图贪污受贿的,往往都是地方州府官员,天高皇帝远,自然就有可操作的余地。因此多派人进行巡查,就能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而想要结党营私的,往往是京中各部吏员。

地方官员来往调动,没有结党营私的机会,但是京中官员不同,尤其是一些本身权力不大的吏员,更是想要抱团取暖,或许他们本身只是无意,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算是结党营私,假以时日,这些人陆续上位之后,就很可能继续联手,直接形成和朝廷其余官员对峙的一个团体,这亦是我们需要提防的。

此次大汉律法修订之中已经提及此事,并且让我们御史台配合拿定一个方案,在后续修订之中会加入到律法里,作为判断结党营私与否的参照,甚至是关键依据。而内府显然也有这样的问题亟待解决。臣以为陛下不妨从此处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