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限为光速”的定律。
所谓“空间”,本身就是一种水象的物质,具有流动性,而且也是一种介质。那么这种介质中的“物质传递速度上限为光速”与“该介质可以以超光速”进行流动,之间并不矛盾,就好像在一个水池里,鱼儿的游动最快速度为299792458/s,是所谓的“真空光速”,但如果非真空,比如水池里装满了小石子,塑料瓶,某弹性乳胶造物等物,那这所谓最快的鱼儿速度还要打些折扣。
但如果是“水”本身在“水”中激流,比如用个高压水枪在水里喷流,那么水池里的这一股劲流就并非某种“物质”的传递,而是一股力量在介质中的传递,就可以摆脱光速的桎梏。
顺便,如果这股高压水枪喷出的水流,恰好携带了一条小鱼儿,那这条幸运的小鱼儿便达到了客观意义上的“超光速”,而这与它“最快就只能游299792458/s”并不矛盾。
曲率航行时所消耗的法力,就是水池中的高压水枪。
而宇宙空间这一超级大水池,是如此的巨大,可以想象成是在汪洋大海中,用了一支儿童玩具的小水枪在喷射激流,其所造成的影响完全能够忽略不计。
这也体现了空间“水象”的自愈性上,任你在大海里搅得天翻地覆,尽情撒欢儿,比如大海中的水池中的水流也不过是满不在乎地把物质移动后所产生的空间填满,完全不会伤及到“空间”这个整体本身。
就好像,大海中同时有无数数条鱼儿,潜水艇,沉船,没沉的船,超大的没沉的船,超快的没沉的船,或者超大的沉了的船,诸如此类,在海洋中,海面上任意驰骋着,但这与大海何干?它们根本没法给大海这一“大型水体”带来什么实质上的损害。
如果把“水”跟“空间”这两个词,单纯地以书写外貌的方式替换下,再把这大海的“大”的概念,扩张无数倍,想象为“超级超级超超级大”来进行类比,也就是“用空间来组成的超级大空间池”,名为宇宙,这就是宇宙空间的真实模样了。
而那所谓的“目测”,其观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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