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的鲜血,用他们的血肉去阻挡日军的铁蹄。
他们仅仅依靠着及其可怜的供给,便为这个国家付出了他们的所有,所以伍德认为,这些中国官兵实际上是十分值得尊敬的。
伍德不同于鲍特纳,鲍特纳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刚愎自用、同时又是一个愚蠢而且自大狂妄的家伙。
虽然伍德同样之前也有瞧不起中人的毛病,可是他却比鲍特纳善于学习,去深入的观察了解,并且愿意对自己的认知做出调整和改变。
所以经过这段时间的研判以及观察了解,他已经对这些中人们的看法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从最初的不屑一顾,到目前愿意和这些中人共事,并且愿意从他们身上汲取一些自己所不具备的经验。
近期他还听闻了不少有关方汉民的事情,因为即便是他再不想听,可是每每都能听到周围的人,会不由自主的传一些有关这个中国人的事情。
渐渐的他开始关注起了方汉民,毕竟他曾经成为过这个名声显赫的中人的俘虏,想不让他关注方汉民都难。
于是他刻意或者不刻意的搜集了一些有关方汉民的事迹,研判了方汉民近期在101特遣队之中的作战经历,还有之前他从缅甸营救出近二百名中国溃兵,来到印度的经历。
从这些战例中,他发现方汉民确确实实是一个非常非常厉害的军人,不管是在个人战斗技能方面,还是胆量、智谋方面,都远超出常人很多。
这个人拥有超强的丛林作战的经验,而且心狠手辣到了极点,私下里就连史迪威,都曾经多次当着众人的面提及此人,称之为丛林之虎,他率领的队伍,就像是一颗毒蛇的毒牙,充满了剧毒,任何日军碰上他们,都会被狠狠的咬上一口,并且中毒。
经过这番对方汉民的能力和性格的研读,伍德还发现方汉民是一个拥有着极强的民族自尊心的中国人,个性十分张扬,而且十分刚硬,但凡是对他尊重的人,他也会还以尊重,但是但凡对他或者是对他们中国人不敬之人,他也会毫不客气的反击过去。
这个家伙甚至创造过酒吧惨案,以他一人之力,力抗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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