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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卷 第八十二章 列强屈服,签订和约(第5节)

郑成功闻言,再次笑眯眯的从怀里掏出一张信纸,拆开来,摆在面前缓缓的念道:”

第一,你们必须开放大西洋沿岸、北海沿岸及波罗的海沿岸所有港口,准许大明帝国及盟国的商人自由展开贸易活动;

第二,你们必须赔偿大明哈布斯堡联盟战争损耗共计白银三十亿两;

第三,你们必须永久割让多佛尔港、加来港及附近区域;

第四,你们必须在大明帝国的监督下裁减陆军,各国陆军数量不得超过一万人;

第五,你们必须在大明帝国的监督下裁减海军,各国超级战列舰数量不得超过十艘;

第六,你们必须在各自国内提供一个军事基地,供大明帝国军队驻扎。“

这会儿反哈布斯堡联盟已经从西班牙和葡萄牙撤军了,原来的第一条倒是可以取消了,不过,郑芝龙却提出了更苛刻的一条,那就是,大明帝国要在列强国内驻军!

这摆明了就是监视他们,以防止他们偷偷发展军事实力,只要接受了这一条,反哈布斯堡联盟列强就真的再也没有翻盘的希望了。

但是,能不接受吗?

如果他们敢不接受和谈条件,迎接他们必将是雨点般的高爆炮弹,谁又能挡得住!

最后,经过几天的协商,大明哈布斯堡联盟和反哈布斯堡联盟终于签订了《里斯本停战条约》,条约大致内容如下:

第一条,反哈布斯堡联盟诸国向大明哈布斯堡联盟诸国开放,大西洋沿岸、北海沿岸及波罗的海沿岸所有港口,准许大明哈布斯堡联盟诸国的商人自由展开贸易活动;

第二条,反哈布斯堡联盟诸国向大明哈布斯堡联盟诸国赔偿白银十亿两,以补偿战争造成的损耗,赔款分二十年支付;

第三条,英国割让多佛尔港及附近百里区域给葡萄牙,法国割让加来港及加来港到敦刻尔克港中间区域给西班牙;

第四条,反哈布斯堡联盟诸国同意在大明帝国监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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