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一起上台唱歌跳舞,给的钱比服务员的工资高那么一点,这么做他高兴我也高兴,他叫我上去凑数能省钱,请演员自然要比我贵得多,而我也高兴,因为上台唱歌跳舞要比干服务员赚得多,不仅工资高,有时候有客人喜欢你还能拿到一些礼物和小费,我能那这钱给我妈买药,我妈那年得了哮喘。我在那家夜店干了三年,从服务员干到了台柱子,不过老板给的钱一直没涨多少。三年后我离开夜店,开始在各家夜总会轮翻演出,因为有了名气,各家夜总会都愿意请我,价钱也比较高,还没什么约束,想去就去,那段时间过的比较好吧,算是来香港过的最好的一段时间。后来因为我的人气很高,夜总会老板之间开始有竞争,让我驻场演唱,你知道,那种地方鱼龙混杂,开夜总会的老板也不是一般人,我谁都不敢得罪,没办法选择,所以只能再次躲了,后来被找到,差点被强,奸了。之后没办法,只能去了其中一家,老板答应派人保护我,绝对不会让其它人报复我。虽然没出什么事,但是那段时间也一直都是深居简出,基本上不敢独自出门。一年后,黄总在夜总会里发现了我,给了我他的名片让我有兴趣去他的公司,也就是黄氏传媒。后来我就去了,一直干到现在。他对我很不错,没有他捧我,我不会有今天。所以,我挺感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