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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我爸教我做人要谦虚(第3节)

“李老板呐,一码事归一码事,律师事务所,管律师的事儿。专代事务所,管专利代理人的事儿。你要的不仅仅是我帮你打官司、调解,还想要我把对方的专利废掉,那可是两码事啊——

我这么跟你说吧,我找了专代事务所的哥们儿,如果真把对方的专利宣告无效了,那以后如果对方还想再用这个专利来告你别的工程也侵权,就不可能了。这是釜底抽薪、一劳永逸的事情啊!这点钱花得值!”

“老子都知道这个坑要掏授权费,这辈子都不会再在盖房子的时候用这种设计了好吧!又不是啥效果好到爆炸、外观漂亮到没得选的牛逼设计!下次我绕开不就是了!

真要是釜底抽薪了,那也是在为同行义务劳动,帮其他下次也跳到这个坑里的同行预先填坑好吧!真这么干了我才是大傻驴呢!”

李盛的内心,如此嘶吼呐喊,当然这番话是不会说出来的。

而且,毕竟多个选择多条后路。

哪怕再不想掏钱,他还是不介意先询价了解一番“如果真准备这么干,要花多少钱”的。

“我估计,咱这边律师费,加上对面专代事务所的钱,最多也就三万块出头,李老板,你就等着我的好消息吧。”裘律师撂下这句话,就先走了。

李盛暗忖如果只是三万块,倒是可以先试试看。

反正裘律师说了,律所这边先给点定金,最后如果调解不开庭的话,这些定金就当调解费了。真要出庭,再补足尾款。

专代事务所那边,如果不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刚开始的咨询费也不会高的,花两三千买个见识,也没什么不好。

……

因为李盛决定应诉,裘律师便在几天之内提交了应诉答辩。

又过了一周多,中院通知双方交换证据。

同时,考虑到法院的绩效考核当中有个“调解率”指标,所以大部分法院的民诉案件,在庭前交换证据环节,也会习惯性地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而且这种询问,往往效果还是不错的。

因为很多案子,当事人一开始之所以盲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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