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司法认定的话,据我所知,目前贵公司的产品并没有成功行销全国所有省份,还有几个盲点。同时,还有至少10~15个省份,没有出现过仿冒贵公司产品的侵权方,也没有相关的维权诉讼记录。而我要做的,就是确保全国所有省份,都有人假冒你们,同时被你告、然后打赢官司,凑够司法驰名所需的覆盖面。
除此之外,我调查到贵公司的产品,有被部分海外华人的零售渠道,再没有经销授权的情况下,私下串货零星在欧美市场发售。但贵公司从来没有关注过海外渠道的打架,如果你们委托我的话,我一样可以捏造出几起品牌侵权的案子来……”
话说到这个份上,已经是直面对方的总经理了,而且对方也知道剽窃的下场,所以没什么好再藏着掖着的,这一番描述,冯见雄加入了更多的操作细节,双方一问一答,足足聊了20分钟左右。
李林眼中一亮,心中骇然,竟不知道这事儿原来还能这么干。
他也请过律所,找过顾雯。但说句良心话,就凭黔省那些二三流的事务所,还真没人站在冯见雄这样的高度考虑过这个问题(至少06年没人有这个水平)。那些事务所,最多是来一个案子打一个假,简直就跟差生读书拨一拨动一动差不多。
而一个好的法律顾问,从来不是用来告诉雇主“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的”。
好的法律顾问,要做到“只要雇主想做,哪怕法律不允许做,那就换条路子换一个适用法律继续做”。
李林听完,爽气地在原则上承认了冯见雄的套路,同时也毫不嘴软地砍价:
“办法不错,但是2000万太夸张了,我们去年全年的打假和对外法务诉讼经费全部加起来,才1200万,今年也高不了多少。即使是事成之后付款,2000万也相当于全公司一年半的法务开支了,何况你还要30%的预付,又不是零首付。”
冯见雄当然不能松口:“零首付是不可能的,我们是做整体品牌保护推广的解决方案,不光是要付出法务成本。还要各处注册皮包公司、伪造作坊、给法院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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