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指辩论赛的事儿,而是说他在看守所里当法援、劝得顽石点头的事儿。所以对很多段子手来说,转述评价冯见雄的观点,对于他们自己也是一个蹭热度吸粉的好契机。
哪怕史妮可不给钱,也会有不少网上卖嘴谋生的人会主动提到这事儿。给了钱之后,无非是对方说事儿的时候嘴下更加积德,把冯见雄说得正面一些。更重要的则是拿人手软,必须显眼地点明这番话的原创者是谁。
要是没给钱,说不定很多无良段子手会直接剽窃冯见雄语录,最多稍微加工一下,就变成自己的“私家劝世良言鸡汤”再卖出去。虽然可以打官司告对方剽窃,但终究没有好处,也浪费时间。不如给点小钱合作一下。
史妮可正是靠着对这份“供应商心理”的洞悉,才花了这么点小钱,就共赢了这么多声望。
“我不是心疼钱,几万块的小钱,还分什么你我。”冯见雄看了史妮可那副楚楚可怜邀功的样子,也有些恻隐。对方都委身于他什么都听他的了,他还能在乎几万块钱么。
虽然在大生意上,他还是分的比较清楚的。比如这次跟“L干妈”合作的驰名商标运作案,虽然最终收到的钱是千万级别的,但布局成本也大,起码有好几百万。
最终的纯利润或许在六七百万,成本控制得好的话八百万也能指望。但冯见雄说好了给史妮可的提成也就100多万——那是她鞍前马后诉讼半年的辛苦费,是考虑到她的工作量不如当年那份细水长流的“专利碰瓷”生意,酌情调低了分成比例。
但如果不考虑对方已经做了他的女人这个因素,这价钱也已经是非常良心的了。到外面随便找个事务所外包,三分之一的钱都能哪的下来——只是那样的话,冯见雄没法保证对方的具体经手律师不会偷师他的套路,这一单做完之后就甩开他单干。
“那你到底担心啥呢?说嘛,下此我改还不行。”史妮可见冯见雄不是心疼钱,更加曲意逢迎地软语相求。
冯见雄想了想,教导道:“找水军这种事情,现在懂行的人不多,社会公众舆论也不会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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