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后,律师就匆匆赶到了他的公司。
说是“年轻律师”,其实也是三十四五岁的了。
那人一进门,就跟邓长春寒暄起来:“邓总,幸会,鄙人李义风,如果您决定和我所合作的话,那么这个案子就是我负责了,以后还望大家通力配合。”
“不客气,要李律师多多关照了,先看看案子材料吧。”邓长春也不摆架子,拿烟对着办公桌对面的会客沙发晃了一下,示意李义风自便。
因为连正规的法院传票都还没来、只是靠区法院立案庭里有平时打点过的熟人通风报信,所以邓长春和秘书小贺也提供不了多详尽的资料,只能是一问一答地口述。
“对方是什么事务所代理的?”李义风先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他连原告是谁都还没问,就直接问原告的代理律所,看起来有些本末倒置,但行内人都知道这是该有的职业病。
因为原告企业的名字,律师不一定听过,也不能最快评估出对方的能量。但圈内有名的大律所,律师们肯定都知道。如果原告委托的事务所很牛逼,那也能间接证明原告很有实力。
另一方面,虽说案子的胜败理论上是看双方谁占理——但如果占理的一方就能赢,那这个世界还要律师干什么?名律师还凭什么收那么贵的费用?
再退一万步讲,名律所名律师也是有眼色的。如果太不占理,哪怕加了律师BUFF还是肯定赢不了,名律所一般就不会接这种案子了,免得坏了自己的名声(除非是原告太有钱,明知律师和他说了案子必输,还花重金强请。)
秘书小贺果然不专业,刚才的关注点与李义风明显不同,一开始都没关心对方的代理人。此刻被问到,连忙回去翻刚才打电话时随手记的便笺,说道:“呃……这个……那个……好像有点不太对?对方没有代理律师事务所……”
李义风不由得对对方的业余程度一阵鄙夷:“怎么可能?难道是原告本人来自诉的?”
小贺更急了,支吾着说:“啊……也不是,哦,找到了,对方是一个大学挂靠到地方司法所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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