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可这种穷苦人家出生的大学生,就朴素地觉得:
既然事情是我们做的,怎么能算占国家便宜、或者说“挖涩会注意墙角”呢?更不应该谈得上“以权谋私”啊?
“土鳖之见!”冯见雄恨铁不成钢地训斥了一句,“牌照不就是国家出资的最大的资源?你难道不知道,牌照就等于钱么?你去看看外面那些小额民间贷款机构!他们要是能抱上大腿,拿到一张正规商业银行的牌照,他们愿意去花多少亿买这张牌照!
对于国家限制准入的行业,牌照就是最大的资源!借授权委托的牌照做私事,就是以权谋私!亏你还是学法律的,怎么就没这个意识?好吧,也怪我,是我把你逼太急了,让你偏科发展,作孽啊……”
看到冯见雄居然自责起来,史妮可连忙膝行上前,羞愧地一边扇了自己俩耳光,一边抱住冯见雄的大腿摇晃着说:“雄哥你别自责,都是我的错,你要怎么罚我都行,把我丢出去承担全部责任好了,或者就我去自首绝对不会连累你和美琴姐的……”
“这是法援中心的责任,你自首有个屁用!说什么傻话……”冯见雄叹息道。
他正要继续分说,却被一直旁观的虞美琴劝解打断:“小雄,既然话都说开了,事情好歹算是搞清楚了。妮可只是不懂、心里资质意识淡漠,并不是真心要公器私用。眼下我们还是想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吧?可不能让法援中心的挂靠牌照被没收啊!”
虞美琴说的,自然是正理。
按照《法律援助条例》,法援中心是每个市、区的司法局依法自设的事业单位。只是实际操作中,很多市的司法局都喜欢和本市法学专业较强的高校合办、委托高校出人提供实际的援助工作。
所以,大学里的法律援助中心,严格来说都不能被“吊销执照”,因为执照本来就不是它“依法授权”的(某某市法律援助中心,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依法授权”单位,授权方是市司法局),而是被“转委托”的(也就是大学里的法援中心挂靠在市司法局的法援中心那边,借来的资质)。
既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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