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跟实用新型那样造假,所以国家在给企业评定各级“高新企业”等涉及资质、税收减免优惠的门槛时,就喜欢用“发明”数量来卡门槛。
或许一家企业只有3个发明时,就只配当市级高新企业、一旦涨到5个发明,就够格运作申请省级高新企业了。(当然申请的时候还得找代理公司当掮客,去科技局跑关系)
而在这种评定中,“实用新型”的含金量就几乎等于零了。
(注:前面冯见雄06年初的时候搞的专利碰瓷,实际上应该细化称为‘实用新型专利碰瓷’。他当时用的素材就是实用新型,因为他那种初级造假手段,只能造出实用新型,过不了实审,一遇到发明的实审就穿帮了。)
换言之,如果说“实用新型”是工程师和教授们评职称时需要刷的数据,那“发明”就是企业级客户评高新企业时需要刷的数据。
想想看,一家本来完全是搞地产、金融的,毫无科技含量的公司,本来连研发部都没设,可一旦凭空造假刷够几个“发明”,摇身一变套上“高新企业”的招牌、得到了额外的税收优惠,那能依法避税避掉多少钱?
对于这种没技术的土豪大金主,他们又该舍得花多少钱,来“依法造假”?
给这种“从零起步送发明”还确保“专业对口”的业务,这种大金主出几十万一个指标,那都算是少的。
一个专利代理事务所,不说京城那种特别火的吧,那每个月接个几十件发明申请代理还是可以保证的,新型和外观设计就更多了(因为国知局在京城,所以京城的大所普遍可以做得比外地的大好几倍)。
现在,要是可以帮助客户运作一下、量身定做从现有公开技术里拼拼凑凑、然后用“证据突袭法”生造出一批假发明——就算只占正常申请代理量的一小半好了——那也是非常巨大的一笔收入了。
冯见雄预收刘渊明每季度300万,刘渊明肯定还是有得赚的,大不了就是赚得不如冯见雄多罢了。
……
彻底明白了怎么搞实务之后,刘渊明简直觉得自己对冯见雄的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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