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
那时候唐思思读高中,家境不算突出,就是她皮肤白,腿也长,就被一群混小子们封为女神。
任朦胧作为扛把子,身旁自然得带个能拿出手的马子,于是他就瞄上了唐思思。
唐思思怎么可能跟一个小混混在一起?哪怕这个小混混是个比她家强上好几倍的富二代!
她对任朦胧各种躲避,任朦胧就把厚颜无耻用到了极点。
早上在她家门口蹲她,放学就跟着她送她回家。
时间久了,唐家爸妈都看不下去,虽然不想女儿谈恋爱,但是任朦胧这风雨无阻的劲头却把唐妈妈给打动了。
于是任朦胧光明正大就进了唐家,在唐家蹭吃蹭喝,不时还跟唐思思争争宠,像是完全忘了自己本来是要追唐思思的。
高中三年,在谁也不知道的情况下,任朦胧在唐家蹭了三年的饭。
等唐思思上了大学,任朦胧还给她打过电话。
问她缺不缺个打手,可以保护她在大学不被人欺负的那种。
唐思思那时对感情还很懵懂,大概能听出任朦胧话里的意思,可又气任朦胧连表白都这么嚣张敷衍,同宿舍的女孩子都能收到鲜花、巧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