枚戒指戴戴?”
不被打出来,应该算是客气的,因为精灵族的女王恐怕不会接受他的求婚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怎么送给他们呢?扔在森林里,让他们自己去发现嘛?
王永是即怕他们发现不了,又怕发现了送不到女王的手里,毕竟类似于魔界之中咕噜的人物才是这个世界的,普罗大众应有的模板。
如果真的那样的话,地狱之行便毫无意义啦。
这种情况并不是不会发生,因为在魔界之中咕噜作为第一位持戒人持有魔戒整整五百年的时间。
他能够获得魔戒就是因为在杀死同伴后强行占有的,王永浩没法保证这种情况不再发生。
因此假装被精灵发现最后进献到女王手里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那么接下来怎么处理就成了挠头的事情了。
思来想去,王永浩不得不找来了他手下心眼儿最全乎的两个人,看看能不能给他想一个好办法?
于是乎游老板和老财头两个经年日久在外行商的商人便站在了王永浩的身前,当然,就是像外卖东西一样在王永浩看来把一枚戒指送给精灵族是一个目的,一种行为。
王永浩就不信了,难不成能卖出东西的人还能送不出东西吗?于是乎就将这个难题交给了他们,让他们俩个想出个办法。
“我主容禀,送东西实在不是我俩擅长的,但是如果是卖,我敢保证可以让精灵女王掏大价钱来买。”游老板说。
游老板和老财头被这个难题憋的肆脖子汗流,想了好半天,交谈了好半天显然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
两人研究了多半个小时也没研究出怎样能够做到既不暴露自己是物品的原持有者,也不泄露真实目的和意图,更不会引起任何一点儿点儿的怀疑和联想……
在这样种种种种的条件作为基础,还得准确地将这戒指送到精灵女王的手,还得有一个完整没有问题的背景故事……
“卖给他?怎么卖?”
他也不是没想过弄个拍卖会,把戒指卖出去。
但是这件事而唯一不科学的就是拍卖这种级别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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