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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章:八百里加急(第3节)

纳一定的财物以赎其罪,其财物可是实物,亦可是货币。

律赎与例赎的区别:一是律赎适用的范围是律典确认的特定对象,例赎则适用于除真犯死罪外的所有罪犯二是“律得收赎”是赎余罪,“例得纳赎”是赎全罪三是律赎具有长期稳定性,例的纳赎则因时权宜,经常发生变化。

但由于大明律是朱元璋钦定,律赎不能更改,收赎对象又较少,所以自永乐后,赎罪立法主要是制定例赎之例,赎刑范围的扩大主要体现在例赎上,司法实践中赎刑的运作也是主要依例赎之例进行的。因此,在现见的明代的赎罪则例中,以例赎则例居多,律赎则例较少。

这次朱瞻基为了给户部舔点收入,便与杨士奇、杨荣等人商议,定下官吏军民纳米赎罪例:杂犯死罪至笞四十,分十等纳米,从一百石至二石不等,纳米者都减死罪,徒流以下皆免罪。无力纳米者,虽然笞杖,仍久系不释。这样一来,其中的好处,的确可以给户部减少不少压力,二人商议了一番,朱瞻基道:“这事儿就这么定下了,改日,内阁拟个章程来,朕看过后,在颁诏天下就好了?”

“微臣明白!”杨士奇躬身答应一声,正要转身去办。

便在这时,王振急急忙忙的走了进来,他看到杨士奇,先是毕恭毕敬的拱手行了一礼,叫了声:“杨阁老……?“

杨士奇对太监虽没多少好感,但王振还是有些不同,这个太监读书识字,知书达理,为人还十分的情况,关键是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看,什么不该看都拿捏得恰到好处,所以内阁里,不论是他,还是杨荣、便是一向对人十分的挑剔的杨溥对王振也多有赞扬,此时看他行礼,也抱了抱拳。

王振似有急事,行了礼后,立即走到朱元璋面前,焦急的道:“皇上,安南送来八百里驿报!”

朱瞻基一听安南下意识的眉头跳了下,道:“快呈上来?“

王振看皇帝如此模样,便知这事不简单了,不敢怠慢,三步并作两步走了上前,将驿报呈了上去。

朱瞻基伸手接过慢慢启开封口,只扫视了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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