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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7章 狮儿难与争锋(第3节)

畏法,明白触犯朝廷法度的下场,以及该如何以朝廷律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也可以利用这套体系,对地方官吏的教化职责,以及执掌刑名法度是否公平公正,进行相当程度的监督。

其实一开始看到这里的时候,魏益颇有些不以为意,觉得孙绍宗这纯属是异想天开。

毕竟朝廷现如今,就已经在为冗官冗员的事情而反恼了,又怎么可能在现行制度之外,再另搞一套宣扬法度的官僚体系?

但孙绍宗接下来的构想,却并非是另立什么官僚体系,而是利用现有的科举制度,来借鸡生蛋。

按照朝廷规定,秀才中成绩相对出色的一批,会作为廪生进入府、州、县学,并领取一定数量的补助。

而其中最优秀的,则是会被选拔为贡生,进入国子监读书。

孙绍宗的想法是,每年春、夏、冬三季,都随机从县学的廪生里,选出一定数量的秀才,在本县范围内,进行长达一个月的普法宣传。

因为想要考中举人,刑名律法必然是要熟读的,而廪生们本就是秀才里的佼佼者,所以他们进行普法的基本素质,是毋庸置疑的。

而之所以略过了秋季,一是为了避开农忙时节,二来也是怕耽误了秀才们参加秋闱。

在普法下乡的过程中,廪生的衣食住行,以及人身安全,皆由当地驿站负责。

期间廪生们只能答疑解惑,不可擅自涉入、仲裁民间诉讼,但可以将所见所闻记录下来。

而在每个季度的普法下乡结束之后,所有廪生都要做出总结,并尝试提出改善的建议。

然后具本上奏到该省提刑按察使司,再由提刑按察使司转呈大理寺批阅。

每年秋季,大理寺则要根据上一年廪生们呈上来的普法总结,进行优劣考评,并下发到各个府县,作为县学年终考评的重要参考。

其中表现优异的,则可以由大理寺保举,直接升入府学,或者进入国子监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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