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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把自己上交国家(第3节)

过去就是死,撑过去,神力炼体,重塑身躯,你就是新神!当然这可不是说你就这样成神了,说不定你撑过去也被信仰侵蚀,最后只剩下一个为了神职的本能神躯罢了,没有自己的想法,没有自己的**,没有自己的理念,也没有了成神之前那所有的一切,那时的“你”只是一个披上你的名字的行尸走肉罢了。

但这不影响“律法之灵”这一至高存在为大陆定下的一条笼统的“规矩”。

说是笼统是因为所有人包括神灵都知道“规矩”的存在,但这条规矩的界限在哪里?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可以做的能够做的上限在哪里?不可以做做了以后有什么惩罚?

这些,半陨落状态下的“律法之灵”显然不可能跑出来给你详细说明一下,只能是你独自钻研考察。

人类帝国和异族部落所树立的种种法律和部落盟约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经过数万年的摸索建立起来的。

而众神对此表示无视。因为律法之灵并没有危害他们的根基信仰。所以他们也不愿意触动这位不知道什么状态的“古神”定下的“规矩”,或者说规则!在数万年的发展下,说它是法则的一种也完全没有问题。

当然,众神无视的最大原因是因为他们也干涉不了。这位远古古神的威能超乎他们的想像,不亏是“伟大神力”的存在,纵然数万年过去,这位远古存在给大陆施加的这道“规则”,仍然让后时代的新神们束手无策。

再加上也不干涉他们的布局和信仰,他们也就约定成俗的一同无视了。

说起来,早年间,精灵一族也依靠律法之灵的神威莫测大大的树了一张虎皮。

律法之灵就这么牛掰,同为伟大至高的精灵古神又是如何?

在那个时候,借着律法之灵所树立的威名,再加上古老相传的古神“沉睡”,在新神们没有摸清底细前,那是精灵一族最后的欢乐时光。

在最初,还是洛河上一世的时候,初次听闻律法之灵的事迹,直接把洛河雷的目瞪口呆。

他越听越不对劲,心里直吐槽:我擦,这不是魔幻版的鸿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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