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晦涩难懂,比如这诸葛庐、子云亭两个地名,以及最后那一句孔子,到底是指的什么,如今还难以完全定论,但毫无疑问,因为这首词,李牧的名气,在长安城中更响亮了。
如今,李牧已经被看成是文武双修的奇才了。
据说,短短几日时间里,李牧已经有了不少的崇拜者,尤其是一些贵族名媛,更是将李牧当做是最为甜美诱人的猎物,私下里商量着如何捕猎呢。
郑存剑没有想到,李刚会将这首词,在自己的书房中写出来。
“哈哈,存剑,你也是长安城中的诗词名家,来说说,这首词,如何啊。”李刚面带笑容,看似随意地道。
郑存剑心里咯噔一下,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
实际上,这几日以来,他明显地感觉到,这位当初一怒之下三击掌驱逐了李牧的知府大人,似乎对于李牧并无众人想象之中的那种厌恶和憎恨,虽然之前,他曾经派遣自己和储书峰等人,去太白县对付李牧,但恰恰是在那件事之后,知府等人对于这个弃子的态度,似乎是改变了。
说不上是亲近,也说不上是疏远……总之,很难捉摸。
“很符合李公子心境的一首词,自成格局气象,是一首好词。”郑存剑最后只能这么评价,反正外面都是这么说的。
李刚哈哈大笑了起来,看起来四十岁出头的美男子,正处于人生魅力巅峰的年纪,笑起来给人一种君子文雅如玉的感觉,道:“自成格局这四个字,用的还不够,这首词,从那个孽子笔下出来,堪称是绝世了,这是一手言志词啊,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呵呵,这个孽子,自比仙人神龙,说得好听一点,其志高远,说的诛心一点,那就是野心大过天啊。”
郑存剑在心里想了想,这倒也符合他了解的那个李牧的形象,狂得很,大魔王,说野心大,也不为过。
李刚笑着,似有所感,再次提笔,在这首词的下面,加了一行小楷备注,却是只有短短两句——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写完,掷笔于地,笑着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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