憋屈的眼睛都红了。
“滚。”一位青年怒斥,目光冷冽,“再敢啰嗦一句,杀光你们,我看谁敢管?”
丁重气得浑身颤抖,他不怕死,可他身后还有十几个兄弟。
潘子豪加大油门,车子发动静咆哮,狠狠地冲了过去。
听到车响,所有人下意识的望去。
车子停下,楚寻几人下车。
丁重跑过去,啪的敬个军礼,“首长。”
这声首长喊的的是潘子豪,他或许听过楚寻的名字,但并不认识。
潘子豪正欲介绍楚寻,却听一位青年懒洋洋的喊道:“你就是他们的领导吧?赶紧把这些人给我带走。”
“你算什么东西?”潘子豪十六岁入伍,铁骨铮铮,听闻这话顿时怒了。
说话的青年眼底冷芒闪烁,道:“你们这些傻当兵的,真不怕死吗?”
“我现在命令你,把这些畜生都给我带走,否则全部击杀。”潘子豪强硬道。
青年眼底寒意更盛,咧嘴不屑道:“命令我?你算什么东西?信不信不用一秒我便能摘下你的脑袋?我现在告诉你,给我听好了,带着你的人给我滚。我数三个数,不走就把命留下。”
“一。”
不等潘子豪说话,青年直接霸道的开口。
“二。”
其他几个青年脸上带着戏虐之色。说真的,潘子豪这些人,除了遮身军装,其他的他们真不看在眼里。
青年周身气息变得凌厉,张嘴便要喊出‘三’。却见一人走出来,不由的怔了一下。
楚寻走到一个持枪的士兵身边,道:“可以把枪借给我吗?”
这个士兵下意识的看向潘子豪,因为楚寻是跟他们首长一起来的。见潘子豪点头,这才把枪递给楚寻。
楚寻只用过一次枪,就是灭杀金狼佣兵团时夺到的脉冲雷枪。
但这是一把冲锋枪,并非每个士兵都能配备脉冲雷枪,楚寻不太会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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