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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九章 干坏事的顾敏(第3节)

自己更改行情。

比方说,像知府过寿,一般的乡绅都是孝敬一千到两千两左右。

这主要是看乡绅和知府的关系啦,最近有没有什么要知府帮忙的啦,或者是乡绅的家业情况。

但是,一般都是这个行情。

可李家二哥就提了,他可是和别人不一样的。

你说,别人家里有娘娘吗?

别人家里有皇子吗?

像曾老板这样身家的商人,不给五千两,你好意思登门吗?

你也不想想,商人的银子是怎么赚出来的。

商人最是精明的了,倘若是顾敏的亲兄弟来这儿当知府,那讲真,不用人家讲,像曾老板都会给个五千两的。

一方面,关系不一样。

另一方面,顾敏也有儿子。

更何况,曾老板本来就是顾敏船上的人。

可问题是,你一个没有儿子的齐妃的娘家人凭什么这样开口啊?

曾老板虽然给了,可给的极不情愿。

自己愿意给,和被逼着给,是两回事!

倘若是别的官员敢这样敲诈江南的江绅说真的,早被拿下了。

可这人是李氏的二哥。

哪怕是十三,也只是和四爷说,要不要把李家二哥调去西北这样的地方。

哪儿民风彪悍,李家二哥再贪婪,也闹不出啥大事来。

可万一搞得江南民乱,那可就大事不妙了。

从顺治朝以来,对江南,一直是安抚安抚再安抚的。

四爷虽然宠李氏,不过,对自己的天下更加看重。

因此,便打算过完年,就要动一动李家二哥的。

可哪知,调令还没下去呢,李家二哥一家就被血洗了。

李家二哥在江南的官声不好,像什么勒索乡绅,强霸民女,占人祖田的事都干过。

至于搞得别人家家破人亡的坏事,每年也得也干个好几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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