茜他们专业,而他们专业是按学校分配任务。
正好轮到了……姜锦茜和于欢。
姜锦茜连忙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忘记了。”
于欢宽慰的拍了拍她的肩,“没事儿,报告会是晚上的事,咱们现在先过去布置下会议室,准备到时候要用的东西。”
姜锦茜点头,“谢谢你提醒我,要不然我真的要忘记了。那我们现在就走吧?”
“嗯。”
从傍晚黄昏时分到夜色帷幕降临。
最后姜锦茜哀嚎了一声,趴在桌子上,无聊的打开微博。
微博的私信箱已经爆满,99+的消息让她有点头疼。她打开来看,新老读者的问候、表达对她的喜欢,还有几个出版社编辑问她新文是否有出版,想和她谈出版事项。
姜锦茜扫了几眼之后就关了。
她常合作的出版社挺不错的,关键是编辑人也很好,在她最低谷的时候力排众议签下了她的书,并放下豪言说会大卖。
姜锦茜当然不信,但她却没想到,那本书成为了她的成名之作。
她那时便说过,如果编辑愿意,以后她的书都会交给他们出版社。这句话不是说笑的。
微博刷着刷着,姜锦茜就饿了。
下午的时候原本是在程叙之那儿吃火锅的,可谁知道发生了后面那些事儿啊。
其实到现在,姜锦茜也没有很难过。
无论他是否存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还是他是否记得自己的名字,其实都还好。她能有很多理由说服自己,比方说他太忙了,所以没时间存;或许是那晚包厢里音乐声太大,他压根不是忘了自己的名字,而是没听清。
看吧,无论他做错什么,她都有无数的理由说服自己。
毕竟先喜欢的人,是她。
没有什么的。如果非要说错,错的也只能是她。
在爱情里面,先动心的人本来就是劣势。
但是姜锦茜有点累了。
她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看不到的时候会想他,看到他的时候忍不住和他说话,想让她看看自己。
但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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