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中简单多了,之前抓住她似乎已经是用尽了那人最后的力气了,孙晓烟只是轻轻一挣就挣开了那个人的控制。本来想走,却因空气中弥漫的气味迟疑了,她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天性善良的孙晓烟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在心里一番挣扎之后,她还是打算救人!做了许多心里建设,孙晓烟蹲了下来,借助手机的亮光,她看清了地上的人。
那是一个异常俊美甚至可以称得上漂亮的男人,比孙晓烟以前见过的所有人都要好看。此刻那失去血色的薄唇紧抿着,眉头紧锁,已经陷入了昏迷状态。一身做工精细,看上去就非常高级的西装破破烂烂的,上面还染了一些暗红的痕迹,孙晓烟知道那是血。
作为一个颜控且性格善良的女主,孙晓烟犹豫了一下,可能是脑子一热,就把人给捡回去了。
#其实你就是看脸吧#
孙晓烟觉得她大概需要庆幸一下她是一个人住的,不然还不知道要怎么解释她为什么会带着一个昏迷的陌生男人回来这件事。
又是清理伤口又是啥的,孙晓烟忙活了大半夜,一不小心就睡了过去。
缪安筠醒的时候已经快天亮了,他悄悄从床上爬了起来,受伤的身体动一动都困难,所以他期间还是免不了发出了一些声音。
万幸的是,睡得很沉的孙晓烟听到声响并没有醒过来。
缪安筠借了女主的手机打了个电话,因为他的手机在先前被追杀的时候已经摔坏了。看着女主孙晓烟趴在床边,缪安筠非常有良心地给她盖了一床被子以免她着凉。
他没有都没有留下,在没有惊动孙晓烟的情况下坐上福伯的车走了。
福伯是家中的管家,从小看着他长大,几乎把他当成亲孙子来疼。即使已经年近花甲,却依旧精神抖擞。昨夜里本就因为担心绍雅逸一宿未归而睡不着,今天接到绍雅逸的电话,福伯二话不说、马不停蹄地就赶了过来将缪安筠接走了。
看着缪安筠身上那件已经和乞丐装没什么差别了的西装以及残留在衣服上、大面积的暗红色(毕竟男女授受不亲,女主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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