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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三章:黎民?(第3节)

黎民养的和野人差不多有很直接的联系。

说实话,比野人还不如,野人好歹还有些许血性野性,他们的智商和野人差不多,但是还比野人少了血性和野性。

因为这一处山谷的位置比较隐蔽,再加上里面的环境也的确相当不错,又没有任何贵族到这边来收缴赋税。所以不过短短三年的时间,当初搬到那个峡谷当中的难民竟然全都养得不错。

和刚来的时候,宛若骷髅的形象完全是判若两人。

唯一有些别扭的大概就是里面有不少大脖子病,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们想要买盐实在是困难得很,平常的盐分汲取基本都是靠野兽鲜血,可是野兽鲜血又不是时时都有的。

不过即使如此,这日子也是他们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竟然还能够存不下粮食?为什么自己现在一年当中竟然能有大半的日子是能吃饱的?

更不明白,以前一天只能喝两顿稀的他们,如今是怎么能够喝一顿稀的,一顿干的。虽然不明白,但也不会想太多,日子过得好就行了,一切就是这样混混沌沌的过着,完全不在乎什么原因。

他们想不明白这些,可是三蛋却能想明白。

当初他们刚来的时候,身上可谓是一无所有,有的人那真的是全身着来这边的,因为身上的衣服早之前就当了,换东西吃了,反正是夏天,他们也不担心冻死,至于说冬天该怎么办,这不是他们的脑子能想到的。

稷米,粟米的种子是三蛋花了许久的功夫,才说服他们用猎来的一头野猪带出去换来的。为了猎那头野猪,他们死了两个人。

后来他们也没衣服穿,基本夏天是用树叶挡着,冬天用兽皮遮着。主要原因在于,不论是丝还是麻,价格都十分不菲,即使是麻,他们也不太舍得。反正兽皮又不是不能穿的,而且兽皮不但保暖,比麻布也要结实的多。

他们当中是没有人会织麻的,织布是一门手艺,这门手艺不是他们这些黎民能够学得到的。布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比贝币坚挺许多,这里说的是价值。

所以织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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